(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特稿)菲律賓是全球主要人力輸出國家之一,由於生活困苦且一職難求,許多人為爭取出國工作機會,接受與合約內容不同的待遇。
根據菲律賓國家統計處資料,2010年菲國有3900萬勞動年齡的人口,官方失業人口數字為290萬人,實際數字可能更高。
1名人力仲介公司主管向中央社記者透露,菲律賓工作難找,許多家庭都是靠1個就業者養活全家,因此對於工作機會相當珍惜,特別是出國工作的機會,儘管資方開出的條件不理想,許多時候也只好默默吞下。
這名主管說,在雅羅育總統執政時期,勞工部為保障海外菲勞權益,硬性規定了菲勞到國外的薪資,但這也導致市場需求下降,許多外國僱主轉向印尼、尼泊爾、越南、泰國或斯里蘭卡等基本薪資較低的國家徵才,為與這些國家競爭,許多菲勞願意接受與合約不同的安排。
以中東地區為例,明明菲律賓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是400美元,但為了取得工作機會,菲勞大部份私下同意接受200美元的待遇。
他表示,菲勞與雇主一般會簽2份合約,1份是正式合約,上面依法律規定列出薪資、工時及休假等條件,但另1份文件寫的是雙方私下同意的待遇。
這種作法不會發生問題嗎?業界人士說,當然有風險,但到目前為止,沒有聽說有人為此對簿公堂,背後原因是中東國家規定由雇主支付仲介費,於是雇主以扣薪方式撈回仲介費。雖然不合理,但對菲勞來說,無需繳付龐大的仲介費就能出國,也是可以接受的安排。
多數而言,菲勞必須變賣家產才能籌到出國前先得繳付的仲介費,一名曾經到台灣的菲佣就說,仲介費介於8萬披索(約新台幣5萬6000元)到10萬披索之間,包括出國機票、從鄉下到馬尼拉的旅費、訓練費、體檢費等,她當年賣掉祖父在鄉下的1塊田地和1頭牛,才籌到這筆金額。
待遇與合約不符,有時就連雇主事前都不知情,也有的雇主只是聽從仲介的建議支薪,並沒有想到可能引發的後果。
就菲佣在外國的休假及行動自由而言,事實上也是存在鴻溝,即使台灣也有這樣的情況。
1名仲介業人士透露,台灣政府規定,雇主只要有外勞逃跑紀錄,將被列入黑名單,不得再聘用外勞,因此雇主為了避免菲勞逃跑,只好控制他們的行動,如要出門也得有人陪同。雇主為免發生糾紛,會以簽訂「放棄休假同意書」做為聘用條件,許多菲勞只好簽字。
菲律賓海外就業處的立場是,每週理應休假1天,但如果菲勞自己願意放棄假期的話,當局不會過問。
此外,1名曾到台灣工作的看護人員也說,有時男性雇主會以新台幣500元的代價撫摸她的身體,雖然令人不舒服,但想到能多賺些錢寄回家鄉,而且「只是摸摸,沒有什麼損失」,後來也就默默接受。
海外菲勞每年為菲律賓匯回數十億美元,支撐了家人的生活、國內消費及經濟成長,部份菲勞回鄉後還債置產,但背後經歷過的辛酸卻是外人難以想像。1001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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